正式合作以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为准,本页为协议要点公示
本要点公示最后更新于 2026-05-28,适用于武汉昊之云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昊之云"或"我们")通过 www.haozhiyun.xyz 展示并销售的软件授权与数据处理服务。要点与正式合同不一致的,以正式合同为准。
1.1 昊之云向客户交付核信、必达、获客系列软件系统的使用授权及配套的数据处理服务,具体范围以订单为准。
1.2 昊之云不持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,不代客发送短信、不转售通道资源。客户接入系统的通讯通道账户须以客户自身名义依法开通,通道资费由客户与通道方直接结算。
1.3 系统授权费为昊之云软件方面的全部费用。授权期满后客户可继续使用交付时的版本,但不再获得版本更新、热修复与远程支持。
2.1 各项目价格以站内公示价为准,公示价含普通电子发票。组合授权折扣规则见产品页,以订单确认金额为准。
2.2 在线支付通道开通前,客户可通过对公转账支付,账户信息由昊之云客服在订单确认后提供。
3.1 系统类订单在款项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安排远程部署实施,交付内容包括系统程序、后台账号、接口文档与操作手册。
3.2 数据处理类订单按约定时限交付处理结果与差异报告。客户应在交付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,逾期视为验收通过。
4.1 客户保证接入系统的通道账户、发送内容与名单来源合法合规;涉及个人信息的,客户保证已依法取得信息主体同意。
4.2 因客户违反前款约定引发的投诉、处罚与损失,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5.1 昊之云按售后服务政策(见 aftersale.html)提供支持,工作日响应时效以政策页承诺为准。
5.2 消息送达结果受通道、号码质量与内容合规性等外部因素影响,昊之云不对送达率作保证性承诺。
6.1 数据处理服务默认不留存业务明细,处理完成后按约定销毁并出具销毁确认。需留存的另行签署数据处理协议。
7.1 客户严重违反本协议且未在通知后 15 日内纠正的,昊之云可终止服务并按未履行部分退还授权费。
7.2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,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昊之云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协议咨询:13350215581@163.com · 13350215581
武汉昊之云科技,2025年6月成立。
注册于武汉洪山区,主营软件开发与数据处理服务。
自研核信、必达、获客三套通讯调度系统。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1420111MAEMT5661J
服务热线:13350215581
邮箱:13350215581@163.com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道团结大道金地自在城K3地块3栋1单元2602室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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